各区县(市)科技局(知识产权局)、“四区二岛”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,有关单位:
为充分发挥专利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,进一步推动本市专利导航工作的发展,我局拟选择一批企业和园区实施专利导航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和条件:
(一)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:
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(以市统计局提供名单为准),上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(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),专利工作基础好,经营业绩较好,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(包括专业人才、必要经费等),管理体系健全,近三年没有恶意侵犯他人专利行为。鼓励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化合作,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。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、省专利示范企业、宁波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。
(二)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:
专利工作基础好、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(包括专业人才、必要经费等)的园区可以申报。鼓励申报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化合作,共同推进导航项目实施。
二、申报材料:包括《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》和附件证明材料。
(一)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附件证明材料:
1、企业注册登记证件;
2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报告(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);
3、截止去年12月31日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汇总表(附件4);
4、上年度专利经费投入清单;
5、相关管理制度;
6、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,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;
7、获得的认定和荣誉证明材料:如专利示范(优势)企业等的认定文件和其他荣誉证明;
8、信用承诺书(附件5);
9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(二)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附件证明材料:
1、截止去年12月31日导航项目所涉及产业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汇总表(附件4);
2、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,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合同;
3、与申报所涉及产业相关的认定和荣誉清单及其证明材料:如专利示范(优势)企业等认定和其他荣誉;
4、信用承诺书(附件5);
5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program.sti.gov.cn)进行网上申报,选择“技术创新引导专项”栏目中的“专利导航项目”,在线填写“宁波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”,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电子文档(专利证书复印件不需要提供)。企业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《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(暂行)》(附件1)填写,园区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《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(暂行)》(附件2)填写。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,原则上不超过一年。
(二)区县(市)、四区二岛科技(知识产权)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并推荐。
(三)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。
(四)形式审核通过并获得受理编号后,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在线生成打印纸质材料(包括申报表及其附件证明材料),装订成册后提交当地科技(知识产权)管理部门。
(五)区县(市)、四区二岛科技(知识产权)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出具推荐函(附申报单位清单),连同申报材料(一式二份)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。
四、其他说明
(一)申报材料要求A4纸打印,内附总目录和相应页码,左侧装订成册,勿采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,在书脊注明企业名称。
(二)经评审确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拟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支持,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拟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支持。如立项后支持经费低于申请经费,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补足。
五、联系方式:
(一)知识产权管理处 吴春莉 电话:89186870
(二)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
吕宏校 电话:27877183
地址:宁波市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2楼大厅
附件3、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填写注意事项(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可参考).docx
宁波市知识产权局
2018年4月20日